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洪鑫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A9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5民初18478号 |
案号 |
(2019)粤0605执319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21196612240】。一、广州市洪鑫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02743元及以该款为本金从2019年8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佛山市南海区文昇五金有限公司;二、刘庆玖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70.57元(佛山市南海区文昇五金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州市洪鑫电子有限公司、刘庆玖连带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缴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对佛山市南海区文昇五金有限公司预交的受理费2170.57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其申请,本院予以退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时间 |
2020-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庆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AL6A930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横岭二路3号四楼4423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