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惠锋化妆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4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穗花法人仲案(2018)644-647 |
案号 |
(2018)粤0114执78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于2018年5月18日前支付申请人邓颖仪工资3205元、在2018年7月18日支付工资3200元、2018年9月18日支付工资3200元(调解款项 打入申请人邓颖仪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账户622439880014594888);在2018年5月18日前支付申请人韩改丽工资 3012 元、在2018年7月18日支付工资 2500元、2018年9月18日支付工资2500元(调解款项打入申请人韩改丽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28480086899651276);在2018年5粤18日前支付申请人余志敏工资:12000元、在2018年9月18日支付工资12000 元、2018年 9月18日支付工资 12000元(调解款项 打入申请人余志敏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28450080065635516);在20培年 5月l8日前支付申请人工资徐美玲7656元、在2018年7月l8日支付工资6500元、2018年9月18日支付工资 6500 元(调解款项打入申请人徐美玲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6228480082976827913)。二、申请人邓颖仪、韩改丽、余志敏、徐美玲等 4人放弃本案全部仲裁请求,并不再就本案仲裁请求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9-21 |
发布时间 |
2019-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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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崔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4664037551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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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杨二村瓦窑队1号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