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市惠锋化妆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4037****
执行依据文号
穗花法人仲案(2018)644-647
案号
(2018)粤0114执7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于2018年5月18日前支付申请人邓颖仪义工资3205元、在2018年7月18日支付工资 3200元、2018年 9月18日支付工资 3200 元;在2018年5月18日前支付申请人韩改丽工资 3012 元、在2018 年7月18日支付工资2500元、2018 年9月18日支付工资2500元;;在2018年5月18日前支付申请人余志敏工资12000元、在2018年7月18日支付工资12000元、2018年9月18日支付工资12000 元;;在2018年5月18日前支付申请人工资徐美玲7656元、在2018 年7月18日支付工资6500元、2018年9月18日支付工资6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8-16
发布时间
2018-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粤0114执7124号
立案日期
2018-08-16
执行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4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崔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4664037551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杨二村瓦窑队1号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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