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山县谷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4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523民初1926号 |
案号 |
(2019)豫1523执9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王丽娜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偿清原告河南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95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10月22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二、如被告王丽娜未能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则原告河南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处置被告罗山县谷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折价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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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桂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1566484120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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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罗山县天元南路(工业和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