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市四方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724民初2388号 |
案号 |
(2020)豫0724执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被告新乡市四方运输有限公司欠原告河南获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二、被告新乡市四方运输有限公司定于自2019年6月30日前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原告借款本金7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三、被告崔金勇、新乡市众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岳修山、新乡市达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崔德义、张凤芹、崔濛斌对被告新乡市四方运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被告新乡市四方运输有限公司任意一期逾期给付,原告河南获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就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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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崔金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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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获嘉县冯庄镇政府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