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颐和房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9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民终22090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20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颐和房产策划有代理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向原告广州泰坤池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广告合同费用420000元及违约金8400元;二、被告广州颐和房产策划有代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一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广州泰坤池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546元,由原告广州泰坤池广告有限公司负担967元,由被告广州颐和房产策划有代理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广州颐和房产策划有代理有限公司负担757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22 |
发布时间 |
2020-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建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69954252C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6楼615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