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蓝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22********00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即民初字第2276号
案号
(2015)即调执字第014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即墨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蓝霞、王崇河还款430000元,2015年7月15日前还款200000元,2015年7月30日前全部付清余款。二、被告闫立霞、张孝里、黄淑青、张孝竹、青岛爱得利针纺服饰有限公司、青岛昱竹针织服装有限公司、青岛新硕磐数控机械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7852元,减半收取3926元,保全费2770元,由九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5-10-22
发布时间
2016-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