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萍乡诚玺电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603********W7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302民初2730号
案号
(2020)赣0302执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萍乡诚玺电子有限公司、刘荣三欠原告深圳市旭利达玻璃有限公司货款601216.59元,此款在2019年12月6日前付清。 二、被告萍乡诚玺电子有限公司、刘荣三以未付货款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812元,减半收取4906元,财产保全费3526元,由被告萍乡诚玺电子有限公司、刘荣三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5-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荣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02MA35NTW72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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