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口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6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1民初3940号 |
案号 |
(2020)鲁0681执5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隋维谦于2019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辛德涛借款80万元及以8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款项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年率10计算的利息。被告陈志强、龙口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负连带责任。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还款,原告有权就本金80万元以及以8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款项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年率24计算的利息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17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17986783709 |
登记机关 |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新嘉街道张郑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