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宁县木格嘉诚陶瓷原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5民初15173号 |
案号 |
(2019)粤0605执319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20198623281】。一、被告林奇志及被告广宁县木格嘉诚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张孝成归还借款本金841475.04元、利息8835.49元,并以841475.04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予原告张孝成;二、驳回原告张孝成的其他诉讼请求。两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2-17 |
发布时间 |
2020-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奇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23570133227R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宁县木格镇石台村委会石安村常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