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苍建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57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204民初1420号 |
案号 |
(2019)豫0204执1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浙江苍建建设有限公司、楼佐政退还原告徐小青、刘火建交纳的保证金6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2月1日起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对楼文虎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被告浙江苍建建设有限公司、楼佐政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2-02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明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27145779641W |
登记机关 |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苍南县龙港镇德雅花园21幢302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