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内乡县银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4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325民初1031号 |
案号 |
(2020)豫1325执恢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恒超于2015年8月5日借原告何怡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分5自2016年5月5日计算到本金付清之日止),自2018年7月1日起每月20日前最低偿还原告本金4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以当月还款本金为基数,按月息1.5分自2016年5月5日计算至当月还款之日),直至全部本息还清为止。被告内乡县银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该笔借款本息付连带清偿责任。二、如被告未按上述调解协议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被告的未偿还的全部借款本息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熊朝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25562462194R |
登记机关 |
南阳市内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乡县城关镇大成路东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