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天宏铸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9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1民初148号 |
案号 |
(2020)鲁0681执3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烟台天宏铸造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青岛凯思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货款37981.5元及利息。(利息以37981.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1月4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公告费300元,由烟台天宏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05 |
发布时间 |
2020-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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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钟广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11573928244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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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福山区横二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