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32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23民初2675号 |
案号 |
(2020)辽0123执8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夏中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赵新民玉米款840,000元;二、驳回原告赵新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00元,由被告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夏中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夏中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23313202148H |
登记机关 |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康平县海洲乡海洲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