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32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23民初2675号
案号
(2020)辽0123执8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康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夏中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赵新民玉米款840,000元;二、驳回原告赵新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00元,由被告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夏中岐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康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4-02
发布时间
2020-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夏中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23313202148H
登记机关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康平县海洲乡海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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