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飞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5********76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温瓯梧商初字第758号 |
案号 |
(2017)浙0304执3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林康权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343730.01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周飞翠、林毅、平阳嘉艺豪家具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金兴旺、周海平、周振松、温州市瓯海东瓯家具厂、温州市赛利特家具有限公司、温州市宏美家具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最高额80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7-04 |
发布时间 |
2018-0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