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红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4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宝民金初字第372号 |
案号 |
(2020)豫0425执恢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要求被执行人河南红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5000000元、利息1753761.53元(利息暂计算到2015年12月29日,以后的利息按逾期日利率0.576‰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二、要求对被执行人华红英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要求被执行人河南红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华红英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122324元和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24 |
发布时间 |
2020-06-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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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凤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572452264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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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宝丰县石桥镇高铁炉村南(豫02线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