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平顶山市泓丰选煤焦化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51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421民初373号
案号
(2020)豫0425执恢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要求被执行人平顶山泓源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200万元、利息4577976元(2015年10月20日以后的利息按约定的逾期利率0.58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内的实际还款之日);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要求对被执行人平顶山市泓丰选煤焦化厂、吕建华、郑昕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121268元和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郏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2-24
发布时间
2020-06-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国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04755182228Y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宝丰县大营镇韩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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