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县同禾堂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32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523民初696号
案号
(2019)豫1523执1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新县同禾堂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所欠原告光山县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021042.5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工程款10021042.55元为计算依据,从2014年12月12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月息2分)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926元,诉讼保全费2000元,共计83926元,决定由被告新县同禾堂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1-08
发布时间
2020-06-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093228038J
登记机关
信阳市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县产业集聚区九龙岭食品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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