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博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33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03民初4899号 |
案号 |
(2020)豫0403执6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博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龚晓华支付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9147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13.2%暂计算至2019年3月30日,并顺延到实际清偿完毕之日);二、被告平顶山市隆盛金典寄卖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高新工业园有限公司、中釉彩涂釉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龚晓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保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5053395149J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郏县产业集聚区文化东路与和平路交叉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