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招远金穗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3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9)招民初字第253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2)招执字第005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招远金穗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松义提成工资264419.62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元,由被告与杨松义各负担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2-04-26 |
发布时间 |
2015-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耿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招远市青龙镇上东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