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市绿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7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724民特303号 |
案号 |
(2020)豫0724执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新乡市绿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11月30日前归还新乡市大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2933215.83元。二、新乡市绿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从2018年7月5日起以未付代偿款本金2933215.83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1‰向新乡市大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款日,此款于2019年11月30日前一并归还。三、新乡市绿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新乡市大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每月向银行支付的代偿款利息29625.48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5日起以月利率10.1‰每月向新乡市大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款日。此款于2019年11月30日前一并归还。四、王芳、冯凯、冯全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如逾期,新乡市大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可对上述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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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4054721663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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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获嘉县史庄镇陈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