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普洱七彩花卉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93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802民初1140号
案号
(2020)云0802执1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普洱七彩花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借款本金8195000.00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止的利息545634.96元,合计8740634.96元;2019年4月1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按照《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对被告普洱浙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担保的位于普洱市思茅区西园路1号(普洱第一百货)3幢1层1105号【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08110号】、1103号【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08116号】、1115号【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081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云(2018)普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091号】不动产、普洱市思茅区西园路1号(普洱第一百货)负2层-002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0814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云(2018)普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091号】、普洱市思茅区西园路1号(普洱第一百货)负2层-007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0813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云(2018)普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091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由被告诸葛礼建、诸葛惠华、秦旭东、苏蓉、阙凯、李彝珊、白万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2984.00元,由被告普洱七彩花卉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1-13
发布时间
2020-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诸葛礼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8005993405102
登记机关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机场小区思亭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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