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康平县宝丰农资经销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293N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23民初1355号
案号
(2020)辽0123执7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康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康平县宝丰农资经销处向原告郭景龙返还积分款4000元,此款被告康平县宝丰农资经销处应于2020年3月1日前一次性返还;二、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康平县宝丰农资经销处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康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3-16
发布时间
2020-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宝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23691978293N
登记机关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康平县康平镇向阳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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