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丘市鲁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7********29X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784民初4776号 |
案号 |
(2020)鲁0784执11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丘市鲁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刘江借款337500元,并以337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9年9月1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张玉军对上述第一项安丘市鲁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负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刘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93元,保全费2418元,共计9411元,由被告安丘市鲁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玉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玉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457545429X1 |
登记机关 |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丘市商场路东段(泰华曼哈顿天源国际公寓13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