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莆田市维永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3********7A9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2民初11330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6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06602994】。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55713元;2、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以15571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7年9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为18685.6元,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时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0年3月19日为3860.4元。其余利息按上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双倍计算至付清之日止);3、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本案受理费3733元。共计18199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艳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304MA2Y127A9N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荔涵西大道步远鞋业内3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