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8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521民初369号 |
案号 |
(2019)桂0521执13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赖达辉工程款1092099.61元;二、原告赖达辉在1092099.61元范围内对被告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位于合浦县平田平阳塘经济开发区(平头岭)内经一路西侧的厂房[原登记于林善光、黄秀芳名下,房产证号:(合房权证合浦字第020620号2-02)]宿舍楼第二层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赖达辉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462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731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12314元,由被告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受理费原告赖达辉已预交,由被告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在履行本判决确定的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赖达辉。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8-27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真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210688553638 |
登记机关 |
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平田平阳塘经济开发区(平头岭)内经一路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