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善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25********0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123民初3231号
案号
(2019)闽0123执1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林善亨结欠邱宋钦9,574,629.5元及利息(以7,727,702.9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愿意于2019年1月15日前还清;二、霞浦县绿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愿意对上述债务中的8,328,629.5元及利息(以6,481,702.9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承担连带责任;三、若被告逾期未还款,邱宋钦可就未还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 四、案件受理费79,833元,减半收取39,916.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44,916.5元,其中诉讼费19,916.5元及保全费5000元,共计24,916.5元,由邱宋钦负担,余下诉讼费20,000元,由林善亨、霞浦县绿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1-16
发布时间
2019-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闽0123执162号
立案日期
2019-01-16
执行法院
罗源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79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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