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922********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南召民商初字第00169号 |
案号 |
(2019)豫1321执恢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召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告海南华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归还原告尹延龙借款本金15590000元,及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利息11522800元。于2015年12月7日前归还利息3000000元;于2015年12月30日前归还利息2000000元;于2016年3月31日前归还利息5000000元;本金15590000元及下余利息1522800元于2016年4月30日前付清。若任一笔逾期,原告即可就全部本、息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并按约定利息支付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董炜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177364元,减半收取88682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93682元,原告自愿负担15000元,被告海南华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7868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召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24 |
发布时间 |
2019-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1321执恢17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24 |
执行法院 |
南召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7112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