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282********0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282民初3712号 |
案号 |
(2020)豫1282执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静偿还原告何金红借款4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0.96%从2019年8月...限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2020年4月30日偿还本金15万元,2010年8月25日前偿还本金20万元,利息每两个月清偿一次。案件受理7450元,减半收取3725元,由被告李静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时间 |
2020-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