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282********0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282民初3712号
案号
(2020)豫1282执2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宝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静偿还原告何金红借款4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0.96%从2019年8月...限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2020年4月30日偿还本金15万元,2010年8月25日前偿还本金20万元,利息每两个月清偿一次。案件受理7450元,减半收取3725元,由被告李静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宝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2-10
发布时间
2020-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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