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07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626民初4887号 |
案号 |
(2020)豫1626执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另外,被告于2020年2月23日之前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万元以及下余利息1万元。二、如被告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按照借款本金2万元为基数、月息2分标准向被告主张自2020年2月24日直至清偿之日的利息。三、原、被告以后其他无纠葛。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张春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5-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