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爱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402********5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481民初1429号 |
案号 |
(2020)鲁1481执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三被告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止,每月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相应利息,本金共计350000元;二、三被告给付原告自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拖欠的利息14000元,该利息自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每月给付2000元。案件受理费3327.5元,由被告潘爱军、黄淑祯、潘丹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