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23********0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323民特315号 |
案号 |
(2020)鲁0323执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明欠刘道学现金6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金20000元,剩余本金40000元及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博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于2020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李明未按上述约定期限、金额自动履行,刘道学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沂源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3-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