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华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7********AF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702民初6636号 |
案号 |
(2020)豫0702执8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乡华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路景祥支付工程款11487981.1元及利息(利息以11487981.1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路景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552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47776元,由被告新乡华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承担44650元、由原告路景祥承担312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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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00MA446GAF0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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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乡市经开区经六路与纬三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