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和立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5CJ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22075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19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缪金兰与被告广州和立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6日签订的《合作服务协议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予以解除;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和立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退回原告缪金兰合同款53000元及材料款60000元;三、驳回原告缪金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缪金兰负担1740元,被告广州和立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560元。(上述受理费原告已预交,原告同意被告负担部分在上述判决履行期限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时间 |
2020-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石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CJUPW3T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集贤路集安街3号704房(自主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