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青城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027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181民初2895号
案号
(2020)川0181执9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请求事项:1.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租赁费180 000元,并从2017年3月11日起以剩余付款项180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全部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6月8日利息约为35549.99元2.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4398元。 3.强制被执行人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以上执行标的总金额暂计为219947.99元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贵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调解,贵院于2019年9月16日作出了(2019)川0181民初289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为:“一、被告四川青城建设有限公司确认向原告都江堰市和忠租赁站支付租赁费380000元,分两期支付,支付时间及金额如下:第一期被告四川青城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0元;第二期被告四川青城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180 000元.二、如果被告四川青城建设有限公司任一期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金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120276050XJ
登记机关
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五桂桥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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