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丹棱县和兴机械加工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4********472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1424民初1027号 |
案号 |
(2020)川1424执2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丹棱县和兴机械加工厂、郭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付理平借款200000元,并从2016您1月3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以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向原告付理平支付利息。二、被告丹棱县和兴机械加工厂、郭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付理平借款5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424795831472B |
登记机关 |
丹棱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注册地址 |
丹棱县丹棱镇人民路4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