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翁小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8********01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128民初689号 |
案号 |
(2020)闽0128执12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当事人共同确认翁小华尚欠施华禄借款本金31万元、利息5.5万元及案件受理费3425元;二、翁小华应分三期偿还,第一期于2020年5月1日偿还本金15万元及案件受理费3425元,第二期于2020年6月20日偿还本金16万元,第三期于2020年8月20日偿还利息5.5万元;三、翁小华若未按上述协议约定按期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届时翁小华应一次性偿还剩余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9年8月29日起计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已还款项视为先还案件受理费、利息,再抵扣本金);四、案件受理费6850元,减半收取计3425元,由施华禄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