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施瑞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8********0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128民初919号 |
案号 |
(2020)闽0128执1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施瑞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施云龙借款本金10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0%计算,其中借款本金180000元自2017年2月3日起计至2018年3月4日止;其中借款本金100000元自2018年3月4日起计至还清款项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