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02********3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981刑初30号 |
案号 |
(2020)闽0981执1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杨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20年5月7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二、被告人杨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出人民币1575元,予以返还被害人陈华富、彭瑞仁、陈巧妃、杨福润。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