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1********12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582民初362号 |
案号 |
(2020)闽0582执35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甘建明尚欠原告殷玉现劳务报酬 20275 元,分期支付:于 2020 年 4 月至 12 月每月的 28 日前各付款 2000 元,于2021 年 1 月 28 日前付款 2275 元;款项汇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殷玉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晋江灵源支行,卡号6217001830032526520) ;二、若被告甘建明未能按期如数付款,则自其违约之日起,原告殷玉现有权按被欠劳务报酬 20275 元扣除调解后被告付款的余额作为申请执行标的额,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三、 案件受理费 307 元, 因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收取为 153.5元,由被告甘建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