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甘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1********12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582民初362号
案号
(2020)闽0582执35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甘建明尚欠原告殷玉现劳务报酬 20275 元,分期支付:于 2020 年 4 月至 12 月每月的 28 日前各付款 2000 元,于2021 年 1 月 28 日前付款 2275 元;款项汇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殷玉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晋江灵源支行,卡号6217001830032526520) ;二、若被告甘建明未能按期如数付款,则自其违约之日起,原告殷玉现有权按被欠劳务报酬 20275 元扣除调解后被告付款的余额作为申请执行标的额,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三、 案件受理费 307 元, 因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收取为 153.5元,由被告甘建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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