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金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802********5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802民初209号
案号
(2020)闽0802执13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范金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邱柏华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20年1月2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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