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燕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8********1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28民初397号 |
案号 |
(2020)闽0628执4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林燕青尚欠朱荣辉借款本金250000元,林燕青分三期归还借款:于2019年12月25日前归还朱荣辉90000元;2020年12月25日前归还80000元;2021年前归还80000元。林燕青按时还款,朱荣辉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林燕青逾期还清当期归还的款项,林燕青应归还朱荣辉250000元及以2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从2017年9月24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视为全部债权到期及代理费6000元,可以申请执行。二、陈太和对林燕青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