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朝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7********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27民初2996号
案号
(2020)闽0627执2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戴朝生、李宝卿尚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县支行借款本金98879.63元及利息、罚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县支行同意戴朝生、李宝卿从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3月止每月27日前各归还借款本金5000元;从2020年4月起每月27日前各归还借款本金10000元直至还清款项;从2019年10月19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14.131%计算的罚息于本金还清的次月起每月27日前各归还5000元直至还清。二、戴文华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三、如果戴朝生、李宝卿未按上述协议如期归还应付款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县支行有权就戴朝生、李宝卿未归还的借款本金、罚息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2303元,减半收取计1152元,由戴朝生、李宝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3-05
发布时间
2020-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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