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2********4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582民初1592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闽0582执47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蔡少贝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排支行贷款本金150000元及自2019年9月21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付的利息、罚息、复利;二、蔡建泉、谢建国对蔡少贝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蔡建泉、谢建国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蔡少贝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