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积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2********2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581民初102号 |
案号 |
(2020)内0581执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积平于2020年5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郑顺丽借款15万元,如未按上述约定偿还借款,则以未偿还借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支付原告郑顺丽利息,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二、原告郑顺丽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36元,减半收取1718元(原告郑顺丽已预交),由原告郑顺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