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积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2********2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581民初102号
案号
(2020)内0581执6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积平于2020年5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郑顺丽借款15万元,如未按上述约定偿还借款,则以未偿还借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支付原告郑顺丽利息,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二、原告郑顺丽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36元,减半收取1718元(原告郑顺丽已预交),由原告郑顺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