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827********03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826民初240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内0826执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返还起亚牌小型轿车kx3(车牌号:蒙lt3772;车架号为:ljdraa122g0093980)一辆;2、给付所欠车辆租赁费和违约金,租赁费计算方式为:从2018年12月18日起按3940元/月计算至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违约金即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式为:按应给付租金3940元/月为基数,每月15日为给付日,逾期后第四日即每月1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诉讼费136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7-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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