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子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821********7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2531民初868号
案号
(2020)内2531执恢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多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子辉于2018年10月10日前给付原告多伦县多丰农资有限公司货款26372元及利息9494元;原、被告之间因该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就此一次性了结。二、 案件受理费696元,减半收取348元,由被告李子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多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2-10
发布时间
2020-07-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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