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荣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325********0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524民初2083号 |
案号 |
(2020)内0524执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库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王荣华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淑芬借款80000.00元及利息(50000.00元利息自2017年9月18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30000.00元利息自2018年3月3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案件受理费1800.00元,减半收取900.00元,由被告王荣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库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