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桂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7********61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内0526民初1926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内0526执11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桂林与被告郭常伟离婚;二、原被告婚生两名男孩郭昊、郭星,由被告郭常伟负责抚养,原告桂林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00元,此款于2019年1月1日起,每年3月1日和9月1日各给付一次,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2019年1月1日前,两名男孩由原告桂林负责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 案件受理费150.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桂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5-28
发布时间
2020-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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