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馨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03********24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783民初2510号
案号
(2020)内0783执1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馨华欠原告高方臣欠款本息162 970元,定于2019年8月10日前偿还原告30 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132 970元;(欠款二笔,第一笔本金 120 000元,月利率1%,利息从2017年3月12日-2019年6月12日合计32 400元;第二笔本金7 000元,月利率1%,利息从2015年3月13日-2019年6月13日3 570元);二、双方别无争执;三、案件受理费1780元,由被告李馨华负担,于2019年8月10日前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1-14
发布时间
2020-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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